115/04/01 新制上路
臺北市變更使用與室內裝修申請:
違建處理新制全解析
關鍵守則:逃生動線若有違建,不拆除絕不核准!
📢 簡單來說:現在申請室內裝修或變更使照,只要違建擋到「逃生動線」(頂樓避難平台、1樓出入口、樓梯間),一律採取「不拆就不給過」原則。其餘不影響公安之違建則採取「拍照切結、列管後拆」。
一、 核心原則:公共安全優先
自 115 年 4 月 1 日起,臺北市政府針對違建採取分類處理 :
(A) 必須先拆除才能核准室內裝修申請 (涉及公安與逃生)
若申請案屬於特定高風險業別,且違建位在以下關鍵位置,必須自行拆除完畢方可領證 :
- 地面層: 出入口有阻礙或寬度不足 。
- 屋頂層: 避難平台面積不足(需達建築面積 1/2)。
- 樓梯間: 直通樓梯外有阻礙逃生之違建 。
(B) 拍照存證、列管拆除
不屬於上述影響逃生之項目,申請人須附上「違建位置索引圖」、「違建照片」及「違章建築切結書」。核准後會移送查報單位依排程拆除 。
二、 受影響之重點業別分類表
空間屬於以下類別,審查將特別嚴格:
| 類組 |
代表性業別 |
| B-1 娛樂場所 |
KTV、酒店、理容院、三溫暖、舞廳、酒吧、遊藝場。 |
| B-2 商場類 |
百貨公司、百貨商場。 |
| B-3 大型餐廳 |
樓地板面積在 300m²(約 90.75 坪)以上之餐廳。 |
| B-4 旅館類 |
旅館。 |
| D 文教類 |
補習班 (D-5)、訓練班、保齡球館 (D-1)。 |
| F 衛福類 |
醫院 (F-1)、1,000m² 以上診所、幼兒園 (F-3)。 |
| G 辦公類 |
政府機關、公務機關辦公室 (G-2)。 |
三、 深度案例分析:B-3 大型餐廳
大型餐廳是受此新制影響最深的類別,審查要點如下:
1. 屋頂避難平台 (技術規則第 99 條)
屋頂若有員工宿舍或廚房違建,導致剩餘淨空間不足建築面積的 1/2,或是阻礙了前往平台的動線,必須拆除。
2. 地面層出入口與寬度計算
這是最常見的「卡關」熱點。計算基準如下:
步驟 1:計算避難人數
避難人數 = 該層樓地板面積 ÷ 每人佔用面積 (1.5 m²)
步驟 2:計算應留設總寬度
總寬度 = (避難人數 ÷ 100) × 0.6 公尺
3. 出入口寬度基本門檻
- 避難層(1樓)出入口: 單一門扇淨寬度不小於 1.2 公尺,總寬度不小於 2.0 公尺。
- 通往樓梯出入口: 淨寬度不得小於 0.9 公尺。
4. 實務檢核陷阱 (針對違建)
- 固定式櫃檯: 收銀檯固定於門口導致縮減淨寬度,必須拆除或遷移。
- 裝飾造型牆: 大門外側造型柱導致開口變窄,必須拆除。
- 騎樓違建: 將騎樓圍起來擴大經營,僅留小門,必須恢復原狀 。
💡 試算範例(200 坪 / 約 660m² 餐廳):
● 避難人數:660 ÷ 1.5 = 440 人
● 法定總寬度:(440 ÷ 100) × 0.6 = 2.64 公尺
● 實務狀況:現場原有兩個 1.5 公尺大門(共 3 公尺),若其中一個被「違建儲藏室」擋住,剩下 1.5 公尺 < 2.64 公尺,該儲藏室必須強制拆除方可核准。
四、 專業責任提醒
在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過程中,違建的判定、位置及尺寸,均由建築師在圖面上簽證負責 。 業主應在規劃初期確認,避免完工後無法領證影響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