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/04/01 新制上路

臺北市變更使用與室內裝修申請:
違建處理新制全解析

關鍵守則:逃生動線若有違建,不拆除絕不核准!

📢 簡單來說:現在申請室內裝修或變更使照,只要違建擋到「逃生動線」(頂樓避難平台、1樓出入口、樓梯間),一律採取「不拆就不給過」原則。其餘不影響公安之違建則採取「拍照切結、列管後拆」。

一、 核心原則:公共安全優先

自 115 年 4 月 1 日起,臺北市政府針對違建採取分類處理 :

(A) 必須先拆除才能核准室內裝修申請 (涉及公安與逃生)

若申請案屬於特定高風險業別,且違建位在以下關鍵位置,必須自行拆除完畢方可領證 :

(B) 拍照存證、列管拆除

不屬於上述影響逃生之項目,申請人須附上「違建位置索引圖」、「違建照片」及「違章建築切結書」。核准後會移送查報單位依排程拆除 。

二、 受影響之重點業別分類表

空間屬於以下類別,審查將特別嚴格:

類組 代表性業別
B-1 娛樂場所 KTV、酒店、理容院、三溫暖、舞廳、酒吧、遊藝場。
B-2 商場類 百貨公司、百貨商場。
B-3 大型餐廳 樓地板面積在 300m²(約 90.75 坪)以上之餐廳。
B-4 旅館類 旅館。
D 文教類 補習班 (D-5)、訓練班、保齡球館 (D-1)。
F 衛福類 醫院 (F-1)、1,000m² 以上診所、幼兒園 (F-3)。
G 辦公類 政府機關、公務機關辦公室 (G-2)。

三、 深度案例分析:B-3 大型餐廳

大型餐廳是受此新制影響最深的類別,審查要點如下:

1. 屋頂避難平台 (技術規則第 99 條)

屋頂若有員工宿舍或廚房違建,導致剩餘淨空間不足建築面積的 1/2,或是阻礙了前往平台的動線,必須拆除。

2. 地面層出入口與寬度計算

這是最常見的「卡關」熱點。計算基準如下:

步驟 1:計算避難人數
避難人數 = 該層樓地板面積 ÷ 每人佔用面積 (1.5 m²)

步驟 2:計算應留設總寬度
總寬度 = (避難人數 ÷ 100) × 0.6 公尺

3. 出入口寬度基本門檻

4. 實務檢核陷阱 (針對違建)

💡 試算範例(200 坪 / 約 660m² 餐廳):
● 避難人數:660 ÷ 1.5 = 440 人
● 法定總寬度:(440 ÷ 100) × 0.6 = 2.64 公尺
實務狀況:現場原有兩個 1.5 公尺大門(共 3 公尺),若其中一個被「違建儲藏室」擋住,剩下 1.5 公尺 < 2.64 公尺,該儲藏室必須強制拆除方可核准。

四、 專業責任提醒

在變更使用或室內裝修過程中,違建的判定、位置及尺寸,均由建築師在圖面上簽證負責 。 業主應在規劃初期確認,避免完工後無法領證影響開業。

本府工務局/北市都授建字第1146188808號「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申請案違建部分之處理原則」